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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解读商家提供旅游券和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的行为!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如何正确解读商家提供旅游券和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的行为!和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如何正确解读商家提供旅游券和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的行为!以及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品经营者(商家)为了推销或推销产品,用尽了各种销售手段。其中,“买一送一”式的奖金销售是当今市场上比较常见的竞争方式。在众多有奖金、有奖品的销售中,商家赠送旅游券的销售方式不断出现。一些不法旅行社为了获得更多的顾客,采用不合理的低价旅游模式来达到获取不当利益的目的。他们与商家合作,利用商家提供旅游优惠券的销售方式,变相从事不合理的低价旅游。

不合理低价旅游一般是指个体旅行社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以低价吸引游客,然后通过欺骗、强迫游客购买的方式非法牟利。旅行社与商家合作,通过商家发放旅游券来揽客。这是旅行社经营的不合理低价游的升级版。

商家礼品包括商品和服务。旅游券是商家赠送的礼品之一。实践中,旅游券可分为旅游产品(套餐旅游产品)、消费旅游券和旅游代币。从旅游券的发行方式来看,可分为商家发行的旅游券和旅行社发行的旅游券。

以下是12301平台的实际案例。

案例一

赵老师一行6人通过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家电商报名了云南游,行程日期为:12月20日至12月25日,团费0元。赵老师称,出现以下情况:1、他通过参加家电商家活动购买了价值5万多元的商品,商家送他全家去云南旅游,并帮他支付了2560/人的团费* 6、共15360元; 2、行程中导游威胁她强制购物,态度非常恶劣。导游把一个手镯戴在了嫂子的手上。戴上之后,手环就再也摘不下来了。购买两条手链和两件貔貅,一共花费了32060元。

案例2

李女士一行两人通过B旅行社报名了去西双版纳旅游,行程为2016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29日,团费0元(购买时赠送旅游券) 。李女士说,当地导游带她来到边境的翡翠城,并被迫购物。她花了9980元买了一个翡翠手镯。回来后,妈妈不喜欢,要退货。商家也同意退货,但收取5%的费用。手续费多,多次沟通无果。

案例三

韩女士一行两人通过某C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了云南昆明、丽江、大理6日游,行程日期为:11月8日至11月13日。旅游费用:无。韩女士说,她家参加了一次羽毛球团体比赛,获得了两张云南昆明、大理、丽江的6天旅游卡。此次行程中,导游威胁、强迫她购物,导致她在古城区一家珠宝玉石店购买了价值1980元的珠宝首饰。银杯一个;古城区黄龙玉器馆产价值2880元的玉手镯;百货营业部价值880元的银筷子一支;总费用5740元。

1. 商家赠送旅游券是否合法?

(一)商家“买一送一”销售行为中赠品的性质及相关法律关系

1. 礼物不是免费赠送的,它也是商品。

2、礼品促销本质上是买卖关系,而不是赠品关系。商家的“买一赠一”并不等同于民法上的赠与。消费者必须先考虑清楚,才有权接受礼物。此外,民法规定的赠与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附加任何付款条件。

3、从性质分析,商家的“买一送一”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报价行为。商家“买一送一”的信息是对消费者的优惠。消费者只要按照优惠购物,买一送一的合同就成立了。商家捐赠的物品成为合同规定的销售商品,商家有义务按照合同支付所谓捐赠商品的款项,并保证商品质量。

(二)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由于赠送销售的行为本质上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形成销售合同关系,因此商家向消费者提供旅游优惠券进行促销的行为实际上是商家充当旅行社的角色,形成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包价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三)商户具有旅行社经营资格

由于旅行社业务属于行政许可项目,如果商家具备此项资质,其赠送行为合法有效。

(4) 商户不具备旅行社经营资格

此时,商家的赠送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可能会导致赠送行为无效。

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商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向消费者提供赠品销售的商品就是合法的。但商家向消费者提供旅游券是否合法,取决于该商家是否具备旅行社经营资质。这是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时应重视的问题。

2. 商户与旅行社的法律关系

旅行社是旅游产品的实际提供者。商家与旅行社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销售合同关系。商家的行为实际上是为旅行社吸引游客。值得注意的是,商家与旅行社之间的关系不属于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委托代理招揽关系,因为商家给出的旅游券是以自己的名义给出的,这意味着:商户以您自己的名义签发旅行券。

3. 接受商户旅游券的旅行社如何结算款项

商家与旅行社合作,对套餐旅游产品结算价格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商户以团购方式向旅行社购买旅行产品,其团购价格高于旅行产品成本价。

2、商家通过团购方式向旅行社购买旅行产品,其团购价格低于旅行产品成本价甚至零价。

3、商家不仅不向旅行社支付打包旅游产品的成本价,还要求旅行社向商家支付一定的费用。

第一种情况,商家和旅行社之间的价格是合理的。对于第二、第三种情况,旅行社、商户的价格行为涉嫌违反《旅游法》 《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尤其是第三种情况,商家和旅行社的行为涉嫌违反《旅游法》 《消法》等法律法规,涉嫌合谋诈骗消费者(游客)。

4、旅行社为什么愿意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向商家提供套餐旅游产品,或者通过向商家支付费用来吸引游客?

由于旅行社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为了生存,一些旅行社并没有提高自己在产品设计、质量、营销等方面的竞争力,而是利用部分游客的非理性消费,专营旅游产品。经营“不合理低价旅游”模式。以赌徒心态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非法获取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经营的“不合理低价旅游”模式的本质是为了以低价从商家那里获得更多的客源。一些不法商家通过附上旅游券的方式与旅行社低价结算,甚至向旅行社收取人头费,然后向旅行社计费。为客户提供最大程度的自身“利益”。

当旅行社通过商家发放旅游券获得更多客户时,就为不法旅行社欺骗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支付额外旅游项目来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提供了机会。旅行社在欺骗游客不成的情况下,往往会使用武力或者变相武力,强迫游客购物或者额外支付旅游项目费用,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就是为什么不法旅行社愿意采取“不合理低价”的模式,并冒着高额行政处罚的风险。

5、旅行社“低价”违法行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价格法》首次提出“不合理低价”的概念。显然,“不合理低价”的行为是违法的,但这种违法行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还需要具体分析。

《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单独支付旅游项目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第九十八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数额超过三十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罚款。处2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根据第《旅游法》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以“不合理低价”为违法行为,但无需承担第九十八条的法律责任,因为只有旅行社才享有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全部权利。承担第九十八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旅游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公平定价行为:……;(二)除依法降低生鲜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价格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垄断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使用虚假或者误导性价格的;手段欺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罚款;可以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有处罚规定的,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法规的执行”。显然,当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时,也必须满足每项规定的所有要求。否则,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立法没有对“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单独设定法律责任,这也是此前“零负团费”和当前“不合理低价”旅游如此猖獗的重要原因。及时修改相应法律,对“不合理低价”旅游违法行为单独设立法律责任,是彻底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的有效措施。

此外,对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旅游券的,一经发现,旅游主管部门将单独或者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发现商家与非法旅行社串通诈骗游客的,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举报或者移交工商、物价等部门。

我们要提醒游客,天上没有馅饼。一分钱一分货。游客如果选择低价旅游产品,就会害己害人。希望广大游客擦亮眼睛,选择正规、合法的旅行社。商家应与其合作,不要被无良商家提供的旅游券所愚弄。建议消费者在从商家处获取旅游券时,应及时了解所合作旅行社的商誉,或登录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旅行社资质,以免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商家和旅行社串通诈骗游客,游客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向旅游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兴趣。

用户评论

绝版女子

现在很多商家都搞这种附赠旅游券的操作,看着很诱人啊!可是实际上仔细看看,要么是到偏远的地方,要么价格很高,最后还是得花不少钱。希望能多了解清楚,别被表面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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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夏初开

有时候觉得商家附赠的旅游券真挺诱惑人的,想着这价钱还能去旅行一趟,简直赚大了!不过还是要保持清醒,不要为了图便宜就选择那些很low的地方游玩,性价比真的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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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思域。

我一直都觉得旅行社这些低价游太不靠谱了。服务肯定没保障好,而且 itinerary 可能藏了很多坑,让你最终花更多钱才能完成行程。这种套路很多老司机都看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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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晴空

商家附赠旅游券和旅行社的低价游,看起来都很吸引人啊,但其实很多都是圈套吗?真的要想了解清楚,得好好研究一下游商品の内容,毕竟旅行不是一场简单的“买断”。不能被价格蒙蔽了双眼。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冷嘲热讽i

最近看到有个朋友去参加旅行社的低价游,说服务太差了!酒店房间都脏兮兮的,吃饭就一顿几块钱的东西……性价比极低啊。果然还是得自己规划路线,选择靠谱的旅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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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城暮雨

感觉现在商家附赠旅游券就是一种营销手段吧。想吸引顾客购买产品?这手法不错,但是要注意别被误导!最终还是要看自己真正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比价格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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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黑色迷你裙

说的没错啊,很多旅行社为了吸引客户确实会搞一些低价游,但仔细一看行程安排,住宿环境、交通方式都比较差。这种便宜的诱惑,真的很容易让人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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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傾城゛

商家附赠旅游券和低价游都很有技巧性的,很容易让人忽视陷阱,建议先看清楚合同条款,了解产品的真实信息,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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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澜

我个人比较喜欢提前做好攻略,自己规划旅行路线。这样更能根据自己的喜好、预算选择合适的地方和行程安排。而且还可以避免那些“低价游"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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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染

商家把旅游券当做营销手段,吸引顾客购买产品,这很常见啊。不过旅行社做的低价游确实很多不合理之处,旅行团的品质参差不齐,大家要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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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樱凉

这些文章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分辨商家的附赠旅游券和旅行社的不合理低价游,真是太重要了!有时候那些表面看起来诱人的优惠,说不定隐藏着很多陷阱,需要仔细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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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心

之前就听说过这类情况,一些商家会提供看似便宜的旅游券,但实际的使用条件很苛刻,或者目的地偏远。旅行社也有一些所谓的“低价游”其实就是把成本压缩到极致,服务质量差,还可能出现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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惦着脚尖摘太阳

我觉得现在网上很多信息都是夸大其词,想要了解一个商家或旅行社的真实情况,还是得自己多搜集信息,参考大家的经验分享。最后谨慎决定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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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约

对于商家附赠的旅游券和旅行社的不合理低价游,我认为还是要保持理性消费的态度。不要被轻易诱惑,仔细查看产品详情和条款,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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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九天

每次看到网上有人说被“低价游”坑了,我都忍不住劝他们要多留心!选旅行一定要注意,尤其是那些价格低的、行程安排过于紧凑的团子更要注意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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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在键盘上的泪

旅游这个事情,还是宁愿花的钱时间规划得周到一些,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出行方式。别被商家免费给的东西误导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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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爱人i

这篇文章分析得很到位,很多人都忽略了这些陷阱,最终付出了不必要的代价! 这提醒我们做决策前一定要做好功课,理性看待那些看似优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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